◎龔平【明見網10月16日訊】今年7月,28歲的北京青年楊佳持刀殺死6名上海閘北公安分局警察。楊佳殺警後,在民間引起強烈反響,網絡更是一片讚譽之聲,人們稱之為好漢、英雄、武松、現代的荊軻等,頌揚詩詞、歌曲、畫作廣為流傳。
楊佳案引起的社會反響,遠遠超出當局的料想,甚至也超出觀察家的預想。當六個警察倒在血泊時,場面不可謂不慘烈,卻沒有人為他們喊冤,而只有為執刀者喝採,這不能不讓人感到意外。但如果把時空拓展,這種異常又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因為,如果把整個事件展開,人們可以看到,被殺者是侵害人,而施殺者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在決定殺警之前,楊佳曾經遭受了閘北公安分局警察的毒打。他一級級投訴,都沒有結果,最後只有訴諸暴力來討個說法。真實意義上,楊佳反抗的不是具體的警察個人,而是中共的整個壓迫制度。那六名警察中,有的也許跟他素不相識,更談不上恩怨與仇恨。不幸的是,他們是中共壓迫機器的一員,他們為這部迫害機器效忠。當中共對百姓犯罪的時候,百姓也就自然把仇恨對準了這部專政機器的每一個個體,那些沒有具體行惡的人也因此成為了被仇恨的對象。當受害人怒火爆發的時候,他們無可避免的成為報復目標之一。正是這個原因,楊佳拒絕認為他們是無辜的。這對替中共為虎作倀的人來說,是一次血的教訓。而這場悲劇中所有涉及的人,從最根本意義上說,都是中共暴政的受害者,是中共的暴政導致了他們的死亡。
時下的中國,社會不公、司法黑暗已經到了外界難以想像的地步。官商勾結,警匪一家,只要有點權力,便可以胡作非為,魚肉百姓。1999年之後,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為自己辯護的合法權利。如今,在地震中死於豆腐渣校舍的孩子的父母被剝奪了討回公道的權利,那些死於毒奶粉的嬰兒的父母在聘請律師時同樣遭到無情的打壓。2004年大學生孫志剛被打死,前幾天,哈爾濱也發生體育學院畢業生林松嶺被六名警察活活毆打致死的案例。在這種民怨遍地的情勢下,楊佳那句“你不給我一個說法, 我就給你一個說法”,引發了前所未有的共鳴。
在法庭上,楊佳一語道破:“這些警察之所以敢這樣,都是因為他們的背後有你們”;“被這樣的警察管理著的國家,一個遵紀守法二十幾年的公民最後都會被判刑坐牢”。正是這種體制性的濫權,把楊佳們逼上了以暴抗暴的道路。對自己所為,楊佳平靜說出了 “不後悔”三個字。他的平靜,產生的卻是驚天動地的震撼。這種視死如歸的悲壯的平靜,反映了內心尋求公道的強大決心與意志,強烈控訴著這個把人逼上絕路的不公的社會,以及造成此不公的制度,而這種控訴,得到了民間普遍的同情與支持。
10月13日上午,各界關注的楊佳襲警案二審開庭。當天,上海市民、外地訪民、記者等約一千多人聚集在上海市高等法院門前。由於一些聲援楊佳的民眾遭到便衣惡警暴打,數百民眾高呼“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中共當年打倒“反動派”的口號,終於諷刺性的應在了中共自身。
某種意義上,楊佳案已經成為一種標誌性事件,它標誌著中國民間冤怨已經積攢到了隨時可以噴洩而出的程度。楊佳案作為一個個體抗爭的高峰,點燃了民間尋求正義、討回公道的火花。在官方完全失去了維護正義的意願與能力的時候,這一火花隨時可能變為熊熊大火,燃遍整個中國。
與其玉石俱焚、坐等一個雖言正當而卻慘烈的結局,不如採取代價更小的方式早日解體中共。如果更多的人用楊佳的勇氣,廣傳“九評”,力促“三退”,那麼,中共暴政將迅速消解於無形,中國社會將走向和平轉型,如此,則民之幸,國之幸也。
劉路:楊佳殺警是公民個體煽向中共暴政的第一個耳光
◎劉路
很多年了,沒有一個人像楊佳這樣,如此長久地令我們震撼、羞愧和感動。布衣一怒,血流五步,伏屍六人,他幾近完美的策劃和史無前例的成果讓警察國家心寒膽裂,臉面喪盡,威風頓失,成為六四以來,公民個體煽向暴政的第一個耳光。
談到自己殺警的動機時,楊佳說:“有些委屈需要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這擲地有聲的誓言,喊出了19年來,不,59年來匍匐在共產暴政之下的億萬臣民內心深處對警察暴力的抗爭。它體現的自然法則的正義與公道,那些譴責楊佳違法的知識精英應當明瞭,西諺雲:人民的安全乃是最高的法律。當那些依仗國家暴力每年打死說不清數量的百姓(據筆者了解,全國有3000多個看守所,幾乎每個看守所都有莫名其妙死掉的冤魂,這些絕大部份都是警察的傑作,每一個被打死的百姓幾乎都被說成因心臟病暴死),人民為何不能運用天賦的自衛權予以反擊?知識精英的譴責與其說不通法理,不如說為了掩飾自己身為暴政奴才的卑怯。捨此,豈有說乎?
經過社會輿論的抗爭(黑暗的上海司法很少二審開庭審案),楊佳獲得了第二次開庭抗辯的權利,他幾乎完美地捍衛了自己的權利。他對自己行為性質的認識非常明確,面對紛紛打出的法官壓力牌、律師悲情牌,他應對自如,對自己的行為決不言悔,因為:警察就是準備死的。換句話說,他殺警是對暴政的一個人的戰爭,那些死掉的警察是他與暴政戰爭的犧牲者,誰見過戰爭的一方因為另一方死傷慘重而後悔|而道歉?
他具有強烈的權利意識,深刻了解現代司法的精髓,被告人沒有義務自證其罪。因此,他對殺警過程拒絕回答,而把證明這個過程的義務還給公訴人。可笑地是,那個弱智的公訴人居然由此認定楊佳態度有問題,不虧人治司法環境下誕生的白痴檢察官!
當法官讓身陷囹圄的他自己舉證證明警察施暴,而讓毆打他的七個警察自我證明沒有打人時,楊佳一針見血地揭露了這個醜陋、虛偽、無恥的司法制度的本質:那些警察所以敢這樣做,就是因為他們身後有你們!以筆者15年從事辯護律師的經歷,楊佳說出了一個真相。每年死於警察暴力的百姓成千上萬,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超過0.1%,即使追究的,90%緩刑處理,個別罪大惡極的也不會超過10年,幾乎沒有一個警察因為打死百姓被執行死刑。這樣的司法制度下,警察不視百姓性命為草芥,不成了奇蹟麼?
在最後總結陳詞時,楊佳更是深刻揭露了這個警察國家的實質:“被這樣的警察管理著的國家,一個遵紀守法二十幾年的公民最後都會被判刑坐牢”。是的,當我們用稅金養活的這些穿制服的匪徒天天干著侵凌我們家園、剝奪我們尊嚴、踐踏我們的自由人格的時候,忍受二十幾年已經是一個極限,我們遲早都有機會被他們逼成“罪犯”,都有機會被判刑坐牢!這是個多麼畸形、多麼可怕的社會。那些整天高唱親民高調、和諧樂章的黨國權貴們,這就是你們的和諧社會?!
楊佳長久地令我們感動,還在於他用他的青春和熱血喚醒了人民抗爭的意識和勇氣,就在二審開庭的當天,上海上千民眾齊聚高級法院,59年來第一次集體喊出“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的口號,這是一個信號,一個讓專制者噩夢連連的信號,如果不能徹底根除警察治國的暴政思維,這個政權陷入人民抗爭的燎原之火的日子為期還會遠麼?
楊佳,就是那個播撒火種的人。
2008年10月15日
(新世紀新聞網首發)